2019年北京市防灾科技学院教师招聘简章(60名)

2019年北京市防灾科技学院教师招聘简章(60名)

学校简介

防灾科技学院始建于1975年,隶属于中国地震局,是全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学校地处北京东燕郊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距天安门30公里,北京市812/815/818/819路公共汽车直达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学校坚持”人本治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和”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思路,立足防震减灾行业,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兼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行业技术培训等并存的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的现代办学体系,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校服务国家防灾减灾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内涵发展;以学科建设为支撑,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有防灾减灾核心类专业:地球物理学、地理科学、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应急管理)等;防灾减灾支撑类专业: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等;防灾减灾拓展类专业: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投资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等。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等五大学科门类。

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并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高地等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及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省部级重点建设实验室等。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平台,形成了地震前兆背景场、岩土工程抗震、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城市震害预测、地震地质灾害、地震观测信息处理、地震前兆观测仪器、灾害风险与应急管理等8个特色研究方向,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防震减灾科研体系。

一、招聘岗位

(一)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顶尖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等杰出人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知名学者。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将获得者、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优秀人才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特级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优秀人才;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第四层次杰出青年人才(符合下列1或2之一者):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上人员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紧缺的学科和专业经学校讨论通过后可适当放宽2周岁。

2.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求,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有突出教学成果的教授及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优秀人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学术成果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至少立项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且至少有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在研。

(2)在全国核心期刊或重要外文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本人为导师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且被SCI、EI、CSCD、SSCI、CSSCI、A&HCI收录、专著(第一作者)和成果应用(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第1;获得应用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排名前3)共计8项以上,其中论文不少于5项。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教研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要求二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前3)。

如果以近十年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应聘的则需达到上述两倍业绩条件。如项目、论文、获奖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其他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

第五层次优秀青年人才: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硕博各阶段均要求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接受教育取得学历及相应学位,具有1年海外学习研究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近五年学术成果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至少立项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且至少有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在研。

2.在全国核心期刊或重要外文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本人为导师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且被SCI、EI、CSCD、SSCI、CSSCI、A&HCI收录、专著(第一作者)和成果应用(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第1;获得应用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排名前3)共计4项以上,其中论文不少于2项。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教研成果奖励(其中省部级要求二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前3)。

如果以近十年所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应聘的则需达到上述两倍业绩条件。如项目、论文、获奖某一方面有所欠缺,但其他方面特别突出的,可综合考虑。

(二)2019年计划招聘专任教师35名,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代码 需求专业 学历
01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固体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类 博士研究生
02 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地理学专业;土壤学、生态学、地理学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博士研究生
03 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结构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04 岩土工程(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方向)、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地质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博士研究生
05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博士研究生
06 计算机应用技术 博士研究生
07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信息安全、物联网等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08 经济学(投资学、量化投资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优先)、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企业信息化、互联网管理理论与技术、创新管理优先) 博士研究生
09 管理科学与工程;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博士研究生
10 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等相关专业(网络与新媒体方向有研究专长者优先) 博士研究生
11 英语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12 数学、物理 博士研究生
13 体育教育训练学 博士研究生
14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博士研究生

(三)2019年计划招聘辅导员19名,管理和其他专技岗位6名,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需求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15 辅导员 思想政治教育、法学、高等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族)、数字媒体艺术相关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地球物理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地理科学、测绘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地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投资学、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应届
16 管理和其他专技岗位 汉语言文学、法学、土木工程、审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经济、财政、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等教育学(教育测量、评价与统计及相近方向优先)、计算机应用、地质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人才类别 住房政策 人才津贴(万元/聘期) 科研启动费(万元)
理工科 文科
第一、二层次 面议
第三层次 120-150万安家费 80 100 60
第四层次 70-100万安家费 40 50 30
第五层次 30-50万安家费 24 30 20

备注:待遇发放、其他待遇及相关考核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2019年年全职引进人员有关待遇

职称、学历 年龄要求 安家费 办公条件 科研启动金 住房
教授 博士 50周岁以下 30万元 配备1万元以内工作用电脑一台 13万元 学校现有住房只租不售。享受安家费者可按市场价租住学校周转房一年。不享受安家费者可租住学校周转房两年。
硕士 26万元 11万元
本科 24万元 8万元
副教授 博士 40周岁以下 24万元 8万元
硕士 20万元 6万元
博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20万元 5万元
1.博士(硕士)指持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一般为一本院校,我校毕业生不受第一学历限制),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配偶为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时,可考虑安排工作。 3.安家费试用期考核结束后支付50%,工作一年后支付另外50%。科研启动金发放时另行签订协议,不支付给个人。 4.学校现有住房只租不售。享受安家费者可按市场价租住学校周转房一年。不享受安家费者可租住学校周转房两年。 5.引进人才系夫妻双方的,安家费按条件高的一方给付;学校已经为一方解决周转住房的,不再支付给另一方安家费(特殊情况面议)。 6.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副高职以上人员及博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限为8年,硕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限为3年。 7.学校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各项条件及待遇按学校的有关政策执行。 8.来校面试或试讲者,我校决定聘用的,其往返交通费由我校承担;无法达成接收协议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上述交通费指到我校驻地直线距离的硬座火车票(高铁二等座)或汽车票。 9.上述待遇适用于到我校全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不在此列。 10.对上述各条款,我校保留最终解释权。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欢迎各类优秀人才应聘我校,请将个人简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处下载)、相关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发送到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方式: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

(二)试讲、面试、考察与体检等

学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包括试讲、面试、考察与体检等环节。

(三)公示与签约

学校对通过考核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和中国地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通知拟聘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来校签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秦老师

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传真:010-6159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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